離婚協議書 律師修改版
2026-05-31 12:37
更新時間:2026-06-04 12:41:06作者:三水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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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費用分擔問題
(一)、甲方承擔:供暖費(自供暖除外)、物業管理費等。
(二)、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燃氣費5、有線電視費6、衛生費等。
(三)、雙方各自范圍內的費用各自承擔。
(四)、因甲方欠費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代繳,代繳費用從交付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七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委托期開始前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設備設施應完好無損(經過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委托期開始后乙方應監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承租人使用不當所導致毀損、丟失或造成其他損失,乙方負責監督承租人修理或賠償。
(二)如房屋內的基礎設施由于自然老化所導致的損壞由甲方負責。或者由乙方負責修理,甲方承擔費用。
(三)如房屋內所留家電、設施等過于陳舊或已嚴重超出使用年限,甲方應主動搬離此房,否則自然損壞后不得據此賠償。
第八條 轉委托及承租人身份驗證義務
委托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委托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他人。乙方將房屋出租后,應保證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出現承租人非法轉租,欠費脫逃等意外情況,由乙方負責,甲方應積極協助。
第九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火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3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委托出租該房屋的;
4、設施嚴重老化,供暖供電供氣不足;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個工作日以上的又無正當理由;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委托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違約金,由此給乙方及代理客戶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委托期內乙方需提前緩和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口頭承諾均無效。
第十四條 補充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