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科技大學自主招生每名考生限報1個專業
2026-06-04 12:03
更新時間:2026-06-04 08:54:18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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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審
(1)學校組織專家對所有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認定考生是否具備報名條件并從具備報名條件的考生中擇優確定參加測試的考生名單。
(2)入圍測試的考生名單和測試有關事宜將于2025年4月底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考生也可登陸“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查詢。
3.測試
(1)取得測試資格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查詢考場安排、打印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獲獎證書(或作品)原件辦理測試報到手續。
(2)測試安排
測試形式:分專業面試
時間:2026年06月05日—14日地點:華中科技大學
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4.入圍資格名單確定
(1)學校將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分專業確定考生入圍資格。
(2)入圍資格名單將于6月22日前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并報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
5.錄取政策
所有入選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愿。
理科考生高考成績不低于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20分、文科考生成績不低于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10分,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所對應的專業,政審體檢合格,學校即予以錄取。
在入選考生中,對于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生物、化學、信息學)全國決賽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的學生或者高考單科成績滿分的學生,理科考生高考成績要求可降至不低于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40分、文科考生高考成績要求可降至不低于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20分。
注:
①“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②考生實際高考成績不能低于考生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
四、工作機制
1.學校學生工作處負責自主招生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堅持做到標準剛性化、程序規范化、辦法公開化、結果公示化。
2.為保證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學校成立由相關專業專家組成的考核組負責材料初審和測試工作,學校監察處對測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監督。
3.我校加強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