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5-31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4 18:32:26作者:王新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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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及時受理并現場攝像按照受理類別當躊理登記或出具受理回執后呈報材料;雙(多)胞胎和國(境)外出生嬰兒申報的需同時拍攝申報人及申請人圖像。
2、申請材料不齊全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退回申請材料待材料齊全后受理。
3、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并將理由當場告知申報人。
(三)嬰兒出生后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辦理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四)經審核批準入戶的由派出所通知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政業務受理回執和申請人相片(滿三周歲的提交近期一張一寸免冠標準照)到擬登記地派出所辦理登記手續。滿十六歲的應辦理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