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5-29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4 10:33:14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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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批準文件或相關證明;
(2)原遷出戶口證明;
(3)《戶口遷移證》。
(四)技校學生分配戶口遷移
1、條件及材料:
(1)技工學校畢業證書
(2)市(區)勞動局錄用技校畢業生函
(3)用工(聘用)單位與畢業生簽定的勞動合同
(4)接收單位證明
(5)《戶口遷移證》
(五)退轉軍人戶口遷移
1、轉業干部憑組織、人事部門入戶介紹信及所附的隨遷無工作的家屬名單辦理落戶手續,隨同調動工作的配偶,憑勞動或人事部門同意調入的證明予以落戶。所需材料:
(1)入戶介紹信;
(2)調令、命令;
(3)隨遷人員名單;
(4)勞動人事部門或鄉、鎮、街道出具的隨遷配偶無工作證明;
(5)原籍戶籍證明;
(6)合法固定處所證明或單位集體戶口簿。
2、軍官家屬隨軍入戶,所需材料:
(1)干部家屬隨軍呈批報告
(2)部隊團以上政治部門批文;邊防、消防總隊政治部門批文;邊防、警衛系統的公安廳、局政治部門批文
(3)勞動人事部門或鄉、鎮、街道出具的要求遷入人無工作證明
(4)要求遷入人原籍戶籍證明及關系證明
3、我市征集,批準服現役的義務兵,被部隊按規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或被部隊除名、開除軍籍的,憑部隊師(旅)以上機關出具的相關決定和證明,到原征集地派出所予以恢復戶口。
4、復員、退伍軍人回原籍落戶,憑民政部門退伍安置辦公室開具的《入戶介紹信》,直接予以落戶。
(六)投靠遷移戶口
1、夫妻一方要求投靠我市城區配偶的,且配偶有固定的住所和穩定的生活來源,可在配偶的常住地入戶。所需材料:
(1)本人申請
(2)《結婚證》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關系證明
(3) 被申請人的戶籍證明
(4)居民身份證
2、父母要求投靠我市城區子女的,且子女必須是成年人,有固定的住所和穩定的生活來源,可在子女常住地入戶。需材料:
(1)本人申請
(2)被申請人的戶籍證明
(3)關系證明
(4)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