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6-02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4 16:58:48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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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放寬投資落戶條件。投資興辦各類企業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具有合法固定經營場所,憑工商營業執照、1年以上納稅憑證或政府減免稅相關證明,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取消投資金額的限制。(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八)嚴格控制城鎮居民遷往農村。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的農村地區,仍執行現行落戶政策。即:除農村居民之間的“三投靠”,以及應屆市內生源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未就業回原籍落戶外,嚴禁其他任何形式的城鎮居民遷往農村落戶。(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三、創新人口管理制度
(九)全面建立社區集體戶口制度。城鎮派出所要為管轄的社區設立集體戶口,在租賃房屋實際居住但無法在房屋登記地登記戶口的人員,可以在社區集體戶處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在社區集體戶口落戶的人員與其他城鎮戶籍人口享有同等權利。(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十)逐步完善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的實有人口管理信息系統,將戶籍人口、流動人口全部納入登記管理范圍。依托實有人口管理信息系統,定期統計分析人口數據,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建立健全戶口遷移、戶口登記管理等制度,進一步規范戶籍管理工作。(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十一)深入推進居住證制度。持有居住證的人員享有與本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以連續居住年限和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為條件,逐步享有與本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同時,結合隨遷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年限等情況,享有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衛生計生委)
四、健全相關配套政策
(十二)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制度,面向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補貼職業技能培訓服務,加大創業扶持力度,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就業創業。逐步探索建立與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衛生計生政策。進一步完善以低保制度為核心的社會救助體系,統籌城鄉社會救助協調發展。建立完善符合老年人需求的養老服務機制,逐步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立和實施城鄉統籌的醫療救助制度,統一醫療救助對象范圍、救助標準和運行管理。(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