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5-31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4 12:55:22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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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對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干部、職工工作調動戶口遷移及家屬隨遷,憑縣級以上具有調配權的勞動、人事、組織部門的調令及遷入人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證明或戶口薄、有房證明到同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辦-理準遷手續,遷入地派出所憑市、縣(區)公安部門簽發的<準予遷入證明>和相關手續予以落戶。
8、對銀行、稅務、工商等垂直領導的系統內干部、職工調動戶口遷移及家屬隨遷,憑系統內的勞動、人事、組織部門的調令及遷入人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證明或戶口薄,有住房證明到市、縣(市)公安局辦-理《準予遷入證明》,派出所憑《準予遷入證明》、《遷移證》、身份證及身份證照片等予以落戶。
9、大中專畢業生分配工作的,需出具縣級以上勞動保障(人事)錄聘用手續、報到證、畢業證、戶籍證明,到市縣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派出所憑相關材料落戶;畢業后未分配工作的,需遷回原遷出地派出所的憑畢業證、戶籍證明予以落戶。異地落戶的憑原遷出地派出所遷出證明、畢業證、戶籍證明、直系親屬戶口等到市縣公安機關辦-理準入手續,遷入地派出所憑相關證明落戶。
辦-理流程
申請→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審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