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實習報告前言范文多篇
2026-05-31 13:41
更新時間:2026-06-04 18:48:13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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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時光飛逝,轉眼間,我到安徽新信律師事務所實習已經滿一年的時間了。回想當初懷著樸素的正義感,抱著獲取一個幫助弱勢群體的能力的想法,在對律師毫無所知的情況下,匆忙的參加了全國司法考試,接著又參加了律師實習。通過一年的實習,我對律師這個職業,有了全新的認識,也對自己今后要走的路——成為一名成功的律師的困難,有了深刻認識。下面,我就談談在律師事務所一年的實習的收獲。
首先談下對律師這個職業認知上的收獲。
第一、雖說如今的中國法治環境還是很不盡人意,大眾的法治意識也不是很強,律師在社會上的作用還不是很大。但是普通大眾對律師這個職業還是很羨慕的,認為這是一個收入很高的,比較不錯的體面職業。經過我一年的律師實習生涯的體驗,我覺得現在的律師,特別是年輕律師,生存環境十分的惡劣,不少年輕律師處于生存線上掙扎,年輕律師在我們合肥大多數就相當是一個無底薪的業務員,表面光鮮,實際上不少處于絕對貧困線以下。

年輕律師想做好真的很難,需要有很強的忍耐力,能耐得住兩到三年的寂寞、煎受窮困潦倒的生活的折磨,更加重要的是要勤,勤為所里所有的律師義務打雜、勤學習法律知識、勤請教所有同行、勤動腦開拓一切可能的案源、抓住一切可能抓住的機會,只有這樣才有成功可能的那一天。
第二、律師是法律人的一種職業,是法律人服務社會,實現自我的一種方式。律師通過其為當事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獲取其在社會生存與發展的資源,其不是社會正義的化身,也不是為了維護社會正義而存在的,其存在的意義在于通過其專業的法律知識和技巧,幫助當事人在如今越來越紛繁復雜的法律規范中,找到當事人利益的切合點,幫助社會弱勢群體——犯罪嫌疑人甚至罪犯獲取基本的人權保證,得到公正的司法審判,簡單說,律師是為我們當事人在法律容許的范圍內爭取利益而存在的。維護當事人權益的過程,就是實踐周永康同志提出的“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工作者、做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服務者、做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維護者、做社會公平正義的保障者、做社會和諧穩定的促進者”。
在李莊案出來后,網絡中不少網友對律師產生不滿,認為律師收費高,為了錢為罪大惡極的人辯護。看到這些,我很無語,為我們律師感到很委屈,也是中國法治的悲哀啊。律師需要自己掙錢養家糊口,國家不發一分錢啊,律師通過勞動換報酬,只要沒有超出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