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社保繳費基數比例標準,上饒社保繳費比例調整通知
2026-05-28 13:37
更新時間:2026-06-03 23:31:20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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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400元;
報銷比例:
一個醫保年度內,紹興市區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發生的政策范圍內費用:
起付標準4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額5000元以下部分,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的,在職職工報銷70%,退休人員報銷80%;在其他定點醫療機構醫療的,在職職工報銷60%,退休人員報銷70%。
城鄉居民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三級醫療機構 800元,二級醫療機構600元,其他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400元。特殊病種門診的起付標準為400元。
住院次數起付標準:同一醫保年度內多次住院的,第二次起付標準以入住醫院起付標準的50%計算,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計算起付標準。
報銷比例:
(一)成年人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的報銷80%,在其他定點醫療機構醫療的報銷75%;
(二)未成年人(學生)起付標準以上至6萬元部分,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的報銷85%,在其他定點醫療機構醫療的報銷80%;6萬元以上至20萬元部分,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的報銷95%,在其他定點醫療機構醫療的報銷90%。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一個醫保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普通門診醫療發生的政策范圍內費用報銷30%,其中中藥飲片及中醫診療項目費用報銷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