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社保繳費基數比例標準,上饒社保繳費比例調整通知
2026-06-04 13:37
更新時間:2026-06-04 07:19:26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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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國家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以上補繳納入人員由省按特殊群體對待,另行研究制定調整養老金辦法。
【關鍵詞:費用籌集】
原則上由個人負擔
一次性補繳所需費用原則上由個人負擔,鼓勵具備條件的單位給予適當補助。原單位已不存在或不具備補助條件的,一次性補繳所需費用全部由個人負擔。
補繳納入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納入各市養老保險社會統籌。
【關鍵詞:養老金領取】
基本養老金先從個人賬戶中支付
對出生時間的認定,全省實行本人原始檔案與居民身份證相結合的辦法。原始檔案缺失或記載不清的,以居民身份證為準。
對工作經歷的認定,以認定是否與城鎮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為重點,原則上以本人原始檔案記載為準:本人檔案缺失或記載不清的,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經縣(市、區)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查并履行公示程序后方可認定。
補繳納入人員一次性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每人1.5萬元的標準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其余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補繳納入人員建立個人繳費賬戶。其基本養老金首先從個人繳費賬戶中支付,支付完畢后由統籌基金繼續按原標準支付。
領取基本養老金期間死亡的人員,個人繳費賬戶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其遺屬可以按照國家和省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原已享受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金的人員,可根據本人意愿,或繼續享受,或按本實施意見補繳后享受基本養老金,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金和基本養老金不得同時享受。
補繳納入人員一次性補繳后,不認定連續工齡和參加工作時間,不視同繳費年限。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通知要求,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這項工作。
南京養老保險新政策:四類人補繳15年養老保險后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從本月起,至今年底前,符合條件的四類人員一次性申請補繳15年養老保險費后,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以前,政策規定基本養老保險是不給往前補繳的,只能往后延伸繳費,而現在為了保障部分特殊群體的利益,南京開了個“口子”, 從本月起,至今年底前,符合條件的四類人員一次性申請補繳15年養老保險費后,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昨天,南京市人社局召開新聞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