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廣東退休金上調方案,廣東退休金何時補發時間安排
2026-06-03 11:03
更新時間:2026-06-05 04:06:55作者:王華老師
2026-06-04
2026-06-04
2026-06-04
2026-06-04
2026-06-04
(6)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屬離退休人員的,提交領取離退休養老金的證件或者有關憑證;
(7)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屬超過18周歲在校學生的,提交所在學校證明;
(8)當地人民政府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城市居民于每季最后1個月5日前,農村居民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前向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并提交申請材料,特殊情況,經縣(區)民政部門同意可隨報隨批。
2.受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辦人當場審查申請并作出處理。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范形式的,當場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范形式的,將申請材料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補齊、不整全部材料。
3.調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10個工作日(需要異地調查的,15個工作日)內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走訪等方式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情況逐一進行調查核實。符合條件,進行民主評議和公示;不符合條件的,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民主評議和公示:調查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以村(社區)為單位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民主評議,將調查核實情況、民主評議意見和審核結果在村(居)民委員會所在地和相應的單位(小區、自然村屯)公示7日。
5.審核:公示無異議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在5個工作日內上報縣(區)民政部門。
6.核對:縣(區)民政部門或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構收到送審材料后,在15個工作日(需要異地核對的,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開展核對并出具核對報告。
7.抽查和審批:縣(區)民政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進行入戶抽查,情況屬實的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批意見。批準的,進行公示;不批準的,在3個工作日內通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書面告知申請人或者其委托人并說明理由。
8.公示:村(居)委會將縣(區)民政部門審批結果在村(居)務公開欄進行第二次公示7日。公示有異議的,縣(區)民政部門在20個工作日內重新組織調查核實,并作出審批決定。
9.發放:村(居)民無異議后,由縣(區)民政部門通過指定銀行按月將保障金直接支付到低保對象的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