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廣東退休金上調方案,廣東退休金何時補發時間安排
2026-06-01 11:03
更新時間:2026-06-03 08:34:23作者:三水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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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貴州省工作的朋友們一定很關心帶薪年假應該如何休,現在愛揚教育網小編就帶大家一起看看貴州省的帶薪年休假實施細則,希望能對大家有幫助。
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工作人員享受年休假。工作人員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二、工作人員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工作人員從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的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
三、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節育手術假以及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依法應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數少于年休假天數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其年休假天數。
五、外省調入及省內機關、事業、企業之間調動(錄聘用)的人員,當年在原單位未休年休假的,由調入(錄聘用)單位按本辦法規定安排年休假。
六、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按工作日分段安排,除特殊情況外,分段安排要從嚴掌握。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工作原因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工作人員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但不得跨2個年度安排。
七、機關、事業單位要盡可能安排工作人員年休假,充分保證工作人員得到休息,以利于他們的身體健康。各單位領導要關心落實工作人員的年休假待遇,保證他們的合法權利。機關、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應當征求工作人員本人的意見。
機關、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工作人員應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對其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除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外,其余的200%在下一年度的第一季度內一次性支付,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渠道解決。實行工資統發的單位,應當納入工資統發。
八、工作人員日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工資收入除以261天。全年工資收入計算方式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