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享受照顧政策類別、資格條件、測試項目、測試成績、合格標準、擬錄高校及專業(yè)、錄取優(yōu)惠分值等,供社會監(jiān)督。
對違規(guī)違紀的部門、機構、學校、考生和工作人員,一經查實,依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附錄:2025年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試點高校名單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
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北京林業(yè)大學
北京中醫(yī)藥大學、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華北電力大學
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南京大學
蘇州大學、東南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
中國礦業(yè)大學、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南京農業(yè)大學
中國藥科大學、浙江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yè)大學
廈門大學、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華中農業(yè)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大學、中南大學
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四川大學、重慶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
西南大學、西南財經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yè)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陜西師范大學
蘭州大學
只在本市實行自主選拔錄取院校
北京工業(yè)大學
信息來源: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