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樹節手抄報圖片六年級模板簡單又漂亮
2026-06-04 17:20
更新時間:2026-06-07 00:26:14作者:才子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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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北伐完成后,4月7日由國民黨政府通令全國:“嗣后舊歷清明植樹節應改為總理逝世紀念植樹式”,民國1929年2月9日農礦部又以部令公布《總理逝世紀念植樹式各省植樹暫行條例》16條。而國民政府行政院農礦部長易培基遵照孫中山先生遺訓,積極提倡造林,于1930年2月呈準行政院及國民政府,自3月9~15日一周間為“造林運動宣傳周”,于12日孫中山先生逝世紀念日舉行植樹式。北方地區以3月初旬,寒氣未消,還不適于栽樹之故,特規定植樹式仍于3月12日舉行外,造林宣傳運動周延之清明節行之。并由該部公布《各省各特別市各縣造林運動宣傳周辦大綱》7條,以便全國照辦。
新中國成立之后
1956年,毛澤東發出了“綠化祖國”、“實現大地園林化”的號召。中國開始了“12年綠化運動”,目標是“在12年內,基本上消滅荒地荒山,在一切宅旁、村旁、路旁、水旁,以及荒地荒山上,即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均要按規格種起樹來,實行綠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79年2月,在鄧小平提議下,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根據國務院的提議,正式通過了將每年的3月12日定為植樹節的決議。這項決議的意義在于動員全國各族人民積極植樹造林,加快綠化祖國和各項林業建設的步伐。將孫中山先生與世長辭之日定為我國植樹節,也是為了緬懷孫中山先生的豐功偉績,象征中山先生生前未能實現的遺愿將在新中國實現。
1981年12月13日,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討論通過了《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這是建國以來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對綠化祖國作出的第一個重大決議。決議指出,凡是條件具備的地方,年滿11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除老弱病殘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義務植樹3棵至5棵,或者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管護和其他綠化任務。決議號召全國各族人民“人人動手,每年植樹,愚公移山,堅持不懈”。
1982年的植樹節,鄧小平同志率先垂范,在北京玉泉山上種下了義務植樹運動的第一棵樹。
1984年9月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七次會議通過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總則中規定:“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從而把植樹造林納入了法律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