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社保繳費基數比例標準,上饒社保繳費比例調整通知
2026-05-30 13:37
更新時間:2026-06-04 17:45:14作者:才子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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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采訪寧夏、江蘇等多省區社保部門發現,各地在“保低限高”原則下設計的方案都能夠保證廣大“中人”的退休待遇基本不降低。
“新辦法的相關系數是在確保‘中人’待遇不降低的前提下倒推算出來的,這樣設計的初衷是為了實現新老政策銜接、穩定過渡。不讓改革的人吃了虧,也不能讓新老辦法出現太大差距。”寧夏社保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處負責人崔新穎說。
據金維剛介紹,前些年我國實施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改革時,就設置了5年過渡期,現在養老“并軌”情況更加復雜,所以將過渡期延長至10年,確保“中人”的待遇能夠保持平穩。
轉移難不難?統籌范圍內外均實現無障礙流動
養老“并軌”改革陸續啟動實施后,不少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提出,如果調動工作,養老金如何轉移接續?記者采訪發現,各地方案都就此做出專門規定,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
一些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想要辭職“下海”,也不用擔心養老保險的轉移問題。改革后,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并以本人10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
“養老保險轉移方面,我們做了全面的設計。”崔新穎說,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想離開的,無論參加哪種養老保險都能實現轉移,繳費年限實現連續計算,不會造成任何損失。
業內人士指出,在轉移接續方面還需要一段時間進一步細化和完善。比如遼寧省規定,2025年年底前出臺職業年金的具體實施辦法,并建設省級的信息平臺,集中部署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2025年至2025年,出臺機關、事業單位、企業之間流動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并做好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