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廣東退休金上調方案,廣東退休金何時補發時間安排
2026-05-30 11:03
更新時間:2026-06-04 08:33:30作者:李天揚老師
2026-05-31
2026-05-31
2026-05-31
2026-05-31
2026-05-31
六、機關事業單位已安排帶薪年休假,工作人員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一)因個人原因不休帶薪年休假的;
(二)請事假累計已超過本人應休年休假天數,但不足20天的。
七、機關事業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的,經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但應該保證每兩年安排一次帶薪年休假。對工作人員應休未休的帶薪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工作人員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工資報酬。經單位公示后,報省人社廳核準,按規定發放應休未休假補貼。
八、發放應休未休假補貼的計算方法。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帶薪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即工作人員扣減正常日工資收入后,再按200%支付。當年日工資收入的計算辦法是:本人全年工資收入除以全年計薪天數(261天)。機關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之和。
九、機關事業單位要在每年9月份向省人社廳申報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期間的應休未休假工資報酬。填報《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帶薪年休假情況匯總表》、《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確因工作需要應休未休年休假人員補助申請名冊》、《省直機關事業單位應休未休年休假人員補貼基金表》(見附件1、2、3)。機關事業單位發放應休未休假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經費渠道解決,納入單位下年度預算。
十、機關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帶薪休假管理,嚴格考勤制度。省人社廳將會同省財政廳定期對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年休假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