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資源與環境專業職業生涯規劃書范文(原創)
2026-06-02 13:10
更新時間:2026-06-04 23:58:37作者:李一老師
202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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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準入管理,嚴禁并堅決打擊不具備資格人員非法行醫。
2.退出。
(1)政策退出:截止到12月31日,鄉村醫生年滿60周歲后,原則上不再聘用。確因工作需要(如:本人工作經驗豐富、工作能力強、身體健康)可申請返聘,由所在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批,并辦理相關返聘手續。
(2)申請退出:未到齡鄉村醫生自主選擇退出村衛生室工作。
(3)其他原因退出:鄉村醫生在崗工作期間,不能勝任工作、不能履職或不服從鄉鎮衛生院一體化管理,經考核不合格的,鄉鎮衛生院可以終止聘用,并報請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