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及退休養老金計算辦法說明
2026-05-31 11:25
更新時間:2026-06-04 23:22:35作者:王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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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單位繳費比例】:20%(部分城市為19%)
【個人繳費比例】:8%
【繳費基數規定】: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為下限,300%為上限作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具體政策以各省市規定為準),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退休養老金計算
一、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概述。
1、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基礎養老金又稱社會性養老金,它是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
新計發辦法規定,基礎養老金是指職工退休時上年度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即兩個數之和的一半)作為計發基數,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發給1%。 即: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十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繳費年限 ×1%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我國現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概念,是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發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