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及退休養老金計算辦法說明
2026-05-31 11:25
更新時間:2026-06-04 13:05:24作者:三水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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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市直機關國內差旅費管理,規范公務出差行為,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財行〔2025〕531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市直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機關、工商聯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市直機關)。
第三條 差旅費是指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含市轄區縣)間往返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出差地交通費。

第四條 市直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公務出差審批制度。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經單位有關領導批準,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按照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原則,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第五條 市財政局按照分地區、分級別、分項目的原則制定差旅費標準,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及消費水平變動等情況適時給予調整。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 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出差到市外和市轄區縣,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往返費用。
第七條 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 交通工具 級別 | 火車 (含高鐵、動車、全列軟席列車) | 輪船 (不包括旅游船) | 飛機 |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
|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 | 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 一等艙 | 頭等艙 | 憑據報銷 |
| 廳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 | 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 二等艙 | 經濟艙 | 憑據報銷 |
| 其余人員 | 火車硬席(硬座、硬臥),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 | 三等艙 | 經濟艙 | 憑據報銷 |